服務條款

《法文邂逅 網站服務暨教學服務契約》

品牌名稱:法文邂逅

公司名稱:陸月貳拾知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補習班名稱:陸月貳拾知識科技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法文邂逅文理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本補習班」)

本網站服務暨教學服務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係由本補習班依法立案提供教學服務,並由本公司負責品牌經營、網站營運及相關行政事務,透過 bonjouratous.com(以下簡稱「本網站」)向使用者與學員提供相關服務。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定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契約適用對象與性質)

一、本契約適用於使用本網站之一般使用者,以及透過本網站報名、購買或使用本補習班教學服務之學員。

二、本網站對外以品牌「法文邂逅」呈現;凡屬教學性質之課程與體驗課程,均由本補習班依法提供;非屬教學之活動,則由本公司主辦,雙方屬不同法律關係。

 

第二條(服務性質與範圍)

一、本補習班提供之服務,係指依法提供之各項教學課程、體驗課程、1 對 1 課程、團體課程、學習評量及其他與教學相關之服務(以下合稱「教學服務」)。

二、前項所稱體驗課程,屬本補習班之教學服務,適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相關主管機關規定。

三、本公司得以品牌名義提供與教學無直接關聯之網站資訊、內容展示及品牌活動資訊(以下合稱「網站服務」)。

 

第三條(服務內容)

一、本網站網址:https://bonjouratous.com

二、服務對象:不限;未成年人使用教學服務時,應依本契約第六條規定辦理。

三、教學服務之課程內容、堂數、期間與相關安排,悉依學員實際購買之課程內容及會員頁面所載為準。

 

第四條(使用者與學員之一般義務)

一、使用者與學員應遵守本契約、相關法令及本網站公告之使用規範。

二、不得從事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

三、不得干擾本網站正常運作或以不正當方式使用本網站與教學服務。

 

第五條(帳號註冊與使用)

一、使用者或學員如需註冊帳號,應提供正確、完整之資料,並即時更新。

二、帳號與密碼應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轉讓、出借或供他人使用。

三、因未盡保管義務致生損害者,應自行負責。

 

第六條(未成年人)

一、學員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

二、學員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約。

三、未成年人之報名、退費及其他法律行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

 

第七條(費用與付款)

一、學員應依約定期限與方式繳納課程費用。

二、未依約繳納費用者,本補習班得暫停提供教學服務或依本契約處理。

 

第八條(權利擔保與使用限制)

一、本補習班應確保其就教學服務所提供之內容,具有合法權利。

二、未經本補習班或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重製、散布、公開傳輸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教學內容或網站內容。

 

第九條(違規處理與終止)

一、使用者或學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補習班或本公司得採取限制使用、終止契約或其他必要處置:

(一)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

(二)侵害他人權利或妨害教學秩序。

(三)違反本契約,情節重大,經通知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二、因前項事由終止教學服務時,退費事宜依本契約第十四條辦理。

 

第十條(服務品質)

一、本補習班應提供符合一般合理期待之教學服務品質。

二、如因本補習班可歸責之事由,致教學服務無法正常進行或有重大瑕疵,經通知後仍未改善者,學員得依本契約終止並請求退費。

 

第十一條(暫停服務)

因設備維護、系統更新、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補習班或本公司之事由,得暫停全部或一部服務;如可預見者,將事前公告。

 

第十二條(保密與個人資料保護)

一、本補習班及本公司就因提供服務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妥善蒐集、處理及利用。

二、非經法律規定或當事人書面同意,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第十三條(免責聲明)

除本契約或另有明示保證外,本補習班不保證學員之學習成效;本公司亦不對使用者因使用本網站資訊所生之任何損失負責。

 

第十四條(終止契約與退費)【比照主管機關辦理】

一、學員因任何原因申請終止教學服務或辦理退費者,本補習班之退費方式、計算標準及辦理期限,悉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相關法令,以及臺北市教育局(或其他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所公告之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及退費規定辦理

二、前項退費標準,如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公告變更者,自變更生效日起,依對學員較有利之最新規定辦理

三、學員已實際接受或本補習班已依約安排之課程內容,視為已提供之教學服務,相關費用之退還,依前二項主管機關規定計算。

四、未成年人之退費申請及受領,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

 

第十五條(公司活動之特別說明)

一、本公司得以品牌名義辦理文化交流、講座、社群聚會、餐會、體驗活動或其他非以教學進度為目的之活動(以下簡稱「公司活動」)。

二、公司活動非屬補習班教學課程,不以課程堂數、教學進度或學習成果為目的,其報名、退費及權利義務,悉依各該活動另行公告之條款辦理。

三、公司活動之主辦單位為本公司,與本補習班之教學服務屬不同法律關係。

 

第十六條(智慧財產權)

一、本網站、品牌名稱「法文邂逅」、標誌、版面設計、文字內容、圖片、影音、教材、課程設計、商標、著作及其他相關內容之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其合法權利人所有

二、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出租、出借、再授權或為其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三、學員僅得於本契約目的範圍內,為個人學習使用前項內容,不得逾越合理使用之界線。

 

第十七條(申訴與客服)

使用者或學員如對本網站、教學服務或公司活動有疑義,得以電話、電子郵件或書面向本公司或本補習班申訴;本補習班或本公司應於接獲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

 

第十八條(準據法)

本契約之解釋與適用,悉依中華民國法律。

 

第十九條(契約解釋)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使用者或學員之解釋。

 

第二十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惟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及民事訴訟法關於小額訴訟之適用。

 

法律聲明

本網站以品牌「法文邂逅」對外呈現。

凡屬教學性質之課程與體驗課程,均由「陸月貳拾知識科技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法文邂逅文理短期補習班」依法提供,並適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

 

凡屬非教學性質之文化交流、講座、社群聚會、餐會、體驗活動或其他品牌活動(以下合稱「公司活動」),均由「陸月貳拾知識科技有限公司」主辦,與補習班課程屬不同法律關係,其報名、退費及權利義務,悉依各該活動另行公告之條款辦理。

 

本網站及其所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版面設計、文字、圖片、影音、教材、課程設計、商標、標誌及其他相關素材)之智慧財產權,均屬「陸月貳拾知識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合法權利人所有。未經事前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出租、出借、再授權或為其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學員僅得於合理範圍內為個人學習使用,不得逾越合理使用之界線。